2026年新春佳節將至,各類農村集體聚餐活動較多,食品安全隱患相應增加。為有效防控農村地區食品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渭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節日期間農村集體聚餐活動溫馨提示如下:?
一、提前申請報備,落實主體責任
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凡在本村家庭或非餐飲服務場所舉辦的、聚餐人數在50人以上的聚餐活動前,舉辦者或承辦者應及時向本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報告,并在“寶雞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備案,如實填寫聚餐時間、地址、參加人數、聚餐舉辦者或承辦者信息等內容,主動接受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和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二、保障場所衛生,嚴管人員健康
食品加工、就餐場地應遠離禽畜圈舍、開放式廁所、垃圾堆以及其他污染源的地方。舉辦場所應事先進行環境清掃,消除老鼠、蟑螂、蚊蠅及其孳生條件,不得放置農藥、鼠藥、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質,保持場所環境衛生整潔。鄉村廚師及其服務人員應持有效健康證上崗,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和口罩,隨時保持手部衛生清潔,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首飾。
三、嚴格原料采購,規范食品加工
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禁止采購來源不明、變質腐敗、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禁止采購加工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購買、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加工食品。熱食類食品要燒熟煮透,冷食涼菜應現做現吃,不加工發芽土豆、四季豆、鮮黃花菜、生食海產品等高風險食材。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在貯存和加工時應生熟分開、葷素分開,加蓋覆膜,避免食品變質和交叉污染。
四、做好食品留樣,使用合格餐具
對聚餐的食品應當按品種留樣,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容器內,并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不少于125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信息。使用的餐飲具必須按規定洗凈、消毒、保潔,無法滿足清洗消毒要求的聚餐活動應使用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飲具或一次性餐飲具。
五、倡導文明用餐,加強應急管理
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應倡導移風易俗,文明用餐,引導賓客厲行節約,踐行“光盤行動”,杜絕餐飲浪費。一旦就餐后出現嘔吐、腹痛等不良反應,應立即停止用餐,及時將病人送當地醫療機構就診,并第一時間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參加聚餐的群眾發現食品安全風險可撥打12315熱線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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