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根據《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雞市渭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寶辦字〔2019〕15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區數據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第三條??區數據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區委關于大數據管理、應用和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數據管理、應用和產業發展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全區大數據產業發展、政務信息化發展和智慧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大數據收集、整理、發布、維護、更新等標準規范。
(二)負責擬訂全區大數據管理、應用和產業發展及智慧城市建設整體架構設計和重大課題研究,建立大數據應用和產業發展及智慧城市建設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統籌數據資源建設、管理,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和信息共享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政府數據采集匯聚、統籌整合、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政務數據和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
(四)負責全區大數據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促進大數據核心業態、關聯業態、衍生業態發展。指導行業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業融合發展。
(五)統籌推進全區智慧城市相關重大應用系統建設,全面整合政府信息資源和現有信息化建設成果及應用;加強智慧城市公共服務管理平臺和信息資源、數據共享交換中心建設,實現智慧城市運行綜合監測和智能管控。
(六)負責區政府門戶網站的規劃、建設、管理;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網站和電子政務外網的規劃、建設、管理;負責區級電子政務統一平臺、區行政中心網絡建設和運行維護。
(七)指導監督全區電子政務外網安全工作,開展政府網站網絡安全監測檢查和績效測評工作;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
(八)負責12345市民熱線指導監督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九)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開展相關重大交流合作活動。
(十)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大數據、信息化教育培訓。
(十一)承擔區智慧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區數據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第五條??區數據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六條??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七條??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