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場監管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陜西省市場監管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陜市監發〔2025〕172號)的規定,除依投訴舉報、轉辦、風險監測等線索開展的執法檢查、飛行檢查,行政許可的現場核查,依法開展的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特種設備、計量等抽查抽檢,對相對人整改情況的復查之外,機關各股室、綜合執法大隊和各市場監管所不得在計劃外開展行政檢查。
各單位如確因工作需要開展年度計劃外專項檢查的,應單獨制定專項檢查計劃。本級部署的專項檢查計劃(包括年度計劃中含有的專項計劃)須經局法規股審核,并報區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備案。
附件:2025年涉企行政檢查計劃表
寶雞市渭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2025年涉企行政檢查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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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對象 |
檢查內容 |
檢查依據 |
檢查時間 |
檢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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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藥品經營和 藥品使用單位 |
藥品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和藥品使用單位使用藥品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對為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延伸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隱瞞。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高風險的藥品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督檢查情況?? ,應當采取告誡、約談、限期整改以及暫停生產、銷售 、使用、進口等措施 ,并及時公布檢查處理結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明文件,對監督檢查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第一百零三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 藥品經營企業和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等遵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其持續符合法定要求。 |
全年至少 檢查一次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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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疾病預防和 疫苗預防接種單位 |
疫苗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疫苗監督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承擔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疫苗監督管理工作。第七十條第二款??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疫苗研制、生產、儲存、運輸以及預防接種中的疫苗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第七十條第三款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的現場檢查;必要時,可以對為疫苗研制、生產、流通等活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延伸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隱瞞。 |
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疫苗預防接種單位每年至少檢查2次。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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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藥品經營企業 (批發企業除外) 醫療機構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 |
特殊管理藥品 監督檢查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款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承擔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十七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規定的職責權限,對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的種植以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
全年至少 檢查一次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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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醫療器械經營 使用單位、 一類醫療器械 生產企業 |
醫療器械 監督檢查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醫療器械的注冊、備案、生產、經營、使用活動加強監督檢查,并對下列事項進行重點監督檢查:(一)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是否按照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組織生產;(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保持有效運行;(三)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條件是否持續符合法定要求。 |
全年至少 檢查一次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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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網絡經營者、化妝品連鎖銷售門店等 |
化妝品 監督檢查 |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化妝品生產經營進行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對生產經營的化妝品進行抽樣檢驗;(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四)查封、扣押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化妝品及其原料、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包裝材料,以及有證據證明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五)查封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
對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網絡經營者、化妝品連鎖銷售門店等重點單位進行重點抽查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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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獲證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 |
食品生產安全 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條第二款 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一百一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對生產經營者遵守本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對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抽樣檢驗;(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五)查封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第一百一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依法向社會公布并實時更新;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通報投資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的金融機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在覆蓋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基礎上,結合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狀況,隨機選取食品生產經營者、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實施監督檢查。第二十二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兩年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特殊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為C級、D級的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經營者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通過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等發現問題線索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飛行檢查,對特殊食品、高風險大宗消費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食品經營企業等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實施體系檢查。《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經營者的許可和備案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食品經營者許可和備案事項的監督檢查,應當按照規定的頻次對轄區內的食品經營者實施全覆蓋檢查。必要時,應當依法對相關食品貯存、運輸服務提供者進行檢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對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銷售者及其委托的貯存服務提供者遵守本辦法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一)對食用農產品銷售、貯存等場所、設施、設備,以及信息公示情況等進行現場檢查;(二)向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食用農產品銷售活動和質量安全有關的情況;(三)檢查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落實情況,查閱、復制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記錄、協議、發票以及其他資料;(四)檢查集中交易市場抽樣檢驗情況;(五)對集中交易市場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六)對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送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七)對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質量安全隱患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食用農產品,有權查封、扣押、監督銷毀;(八)依法查封違法從事食用農產品銷售活動的場所。《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第五條?? 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市場主體注冊登記和相關管理服務工作。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加強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的日常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
根據企業風險等級確定年度檢查頻次,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 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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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獲證或預包裝食品備案的食品流通經營單位、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品攤販等 |
流通環節食品 安全監督檢查 |
根據企業風險等級確定年度檢查頻次,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 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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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餐飲服務單位 |
餐飲服務食品 安全監督檢查 |
根據企業風險等級確定年度檢查頻次,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 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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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殊食品 生產經營單位 |
特殊食品 安全監督檢查 |
根據企業風險等級確定年度檢查頻次,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 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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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點工業產品 生產經營單位 |
重點工業產品 生產經營單位 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八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第一款 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抽查的樣品應當在市場上或者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監督抽查工作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劃和組織。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有權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以監督抽查為主要方式。《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分層分級、精準防控、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主要方式,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事項及檢查結果。 |
按照上級要求 開展檢查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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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認證機構和 檢驗檢測機構 |
認證機構和檢驗檢測機構經營行為 |
《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三款 地(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第十八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檢驗檢測機構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監督檢查結果,并將檢驗檢測機構受到的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平臺。 |
全年至少 檢查一次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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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計量器具 經營使用單位 |
計量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四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計量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陜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計量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計量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第三十條第一款 計量監督管理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下一級計量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抽查計劃應當報上一級計量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監督抽查時,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或者檢定費用,監督檢查所需費用由財政列支。被檢查人有提供所需抽查樣品的義務。檢查后仍可銷售、使用的樣品,應當在保質期內及時退還被檢查者。 |
按照上級要求 開展檢查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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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生產 經營使用單位 |
特種設備安全 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條 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第五十七條第一款??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第三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根據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部署或者實際工作需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第六條第一款??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年度常規監督檢查計劃,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實施常規監督檢查。第八條第一款 常規監督檢查應當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隨機抽取被檢查單位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簡稱檢查人員),并定期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
全年隨機抽取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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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檢查 教育、醫療、養老、殯葬、供水、供電、供氣等民生領域 價格經營主體 |
價格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五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價格工作。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陜西省價格條例》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工作,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價格工作。第四十二條第一款?? 價格主管部門履行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其所屬的價格監督檢查機構承擔具體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
全年至少 檢查一次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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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各類市場主體 |
市場主體 登記事項 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轄區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工作,加強統籌指導和監督管理。第三十八條 第二款登記機關應當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方式,對市場主體登記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
全年至少 雙隨機檢查一次 |
現場調閱審查 或查驗 |